洛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救助政策
来源:洛阳市残疾人医疗康复中心 发表时间:2022-03-29 浏览次数:3718
— 救助对象 —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我市对孤独症儿童救助的年龄扩大到14岁。
— 救助条件 —
1.具有洛阳市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2.监护人有康复意愿,能够按照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康复训练。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视力、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经医疗机构诊断,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其中,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主要指针对肢体残疾儿童常见的严重影响儿童正常生活和活动、术后效果明显的手术(如先天性马蹄足等关节畸形,先天性关节脱位,脑瘫、脊膜膨出后遗症或脑损伤等导致严重痉挛、肌腿孪缩、关节畸形及脱位等)。
听力、言语残疾儿童:诊断明确,精神、智力及行为发育正常,其中人工耳蜗手术要求听力损失重度以上、佩戴助听器效果不佳、医学检查符合手术条件。
— 救助内容 —
1.手术
为有手术适应症的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人工耳蜗手术,为肢体残疾儿童实施肢体矫治手术。
2.辅助器具适配
为有辅助器具需求、经评估后适合配置辅助器具的残疾儿童适配辅助器具。
3.康复训练
为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基本康复训练。
— 救助标准 —
1.手术
通过多重医疗保险政策按规定报销后,对配置基本型人工耳蜗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2000元(含人工耳蜗术后调机费),对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每人给予一次性补助17200元(针对住院期间费用)。
2.辅助器具适配
助听器平均补助标准为4800元/人(2台全数字助听器,含适配服务费)。
假肢、矫形器平均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
轮椅、坐姿椅、站立架、助行器、盲杖等平均补助标准为1500元/人。
3.康复训练
视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
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16000元/人/年。
孤独症0-6岁儿童16000元/人/年。
孤独症7-14岁儿童9600元/人/年。
4.每个月前5个工作日到所在县区残联进行申请。
★备注:
1.详细救助流程及所需资料请咨询所在县区残联康复科。
2.以上康复服务项目均需在定点康复服务机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