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洛阳市第十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洛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08-01 浏览次数:1278
为使残疾人能掌握一技之长,多渠道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市残联决定举办一期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时间及内容
(一)美发
1. 培训时间:8月8日—9月7日;
2. 培训内容:洗发、染发、护发、烫发基础知识,常见发型剪切,发行内部结构处理,发型设计和个性化处理等。
(二)手工工艺品制作
1. 培训时间:8月8日—9月7日;
2. 培训内容:超轻粘土制作,主要学习超轻粘土基础知识、色彩的混合方法、基本形状的制作等。
二、报名条件
1. 有培训就业意愿, 初中文化,心理健康,无癫痫病、精神病史,生活能够自理。
2. 年龄在16-59周岁,上肢灵活、视力较好,下肢有轻度残疾的肢体残疾人或者听力言语残疾人。
3. 有职业技能培训需求,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贫困残疾妇女为重点培训对象。
三、工作要求
1. 各县(市、区)残联要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培训学员的前期报名、能力测评和开班时的报到工作。
2. 各县(市、区)残联于2017年8月4日前将培训学员花名册(附件2)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市残联就业办培训科邮箱(lycjrpx@126.com)。
四、报到须知
1. 学员报到时需携带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原件、日常生活用品、换洗衣服、押金100元及2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办理学员卡和结业证用)等。
2. 各县(市、区)残联于8月8日上午10点前,统一组织学员前往洛阳市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报到(609学员值班室),并把学员的报名表(附件3)、身份证和残疾人证复印件等报名材料集中收齐报送至市残联就业办培训科(401房间)。
3. 培训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26号。
五、费用
培训期间的培训费、教材费和食宿费全部由市残联承担,其它费用由个人承担。
联 系 人:郭 莹 田延旭
联系电话:69910179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