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洛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的通知
来源:洛阳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发表时间:2024-01-03 浏览次数:312
各县区残联、教育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
为做好我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依据省残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豫残联〔2022〕5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洛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洛残工委〔2022〕1号)及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洛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协议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洛残联〔2023〕3号)文件精神,市残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开择优确定了洛阳市残疾人康复服
务定点机构(见附件),为全市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希望确定的定点机构按照要求,加强设施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加强风险防控,抓好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
洛残联〔2023〕32号-关于确定洛阳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定点机构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