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洛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7-11-22 浏览次数:1867
根据《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盲人医疗按摩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关于做好2017年<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通知》(豫残就业[2017]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年审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13、2015年取得 “资格证书”的并且具有洛阳市户籍或从业医疗机构注册登记为洛阳市的盲人医疗按摩人员。
二、年审时间
2017年11月27—2018年1月31日
上述人员持相关材料到的洛阳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三、年审条件
(一)具有《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
(二)2年内取得国家级继续教育学分10分和省级继续教育学分15分;
(三)符合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残联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年审不通过情形
(一)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连续2年未按照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
(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部门、残联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五、年审提交材料
(一)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年审申请表(附件1);
(二)《盲人医疗按摩人员从事医疗按摩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本人居民身份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继续教育学分证书或继续教育学分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省级以上卫生行政、中医药管理、残联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补办年审
年审未通过者,应补齐相应学分后可参加次年组织的年审,待年审通过后,才能继续正常使用“资格证书”。
2017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