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节日内容
来源:洛阳市残联 发表时间:2015-01-04 浏览次数:1656
一、全国爱耳日:每年3月3日
我国有听力语言残疾人2057万,其中80万为7岁以下的聋儿。因为药物、遗传、感染、疾病、环境噪声污染等原因,每年新增聋儿3万余名。针对我国耳聋发病率高、数量多、危害大、预防工作薄弱的现实,1988年将聋儿康复工作作为一项抢救工程列入国家计划。
为进一步推动聋儿康复事业的发展,从2000年开始,中国残联、卫生部、民政部、教育部、计委、广电总局、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委、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12部委联合确定每年的
二、全国助残日: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保障法自
三、全国爱眼日:每年6月6日
四、国际聋人节:每年9月的第四个星期日
1957年,世界聋人联合会召开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在欧洲各国聋人协会的倡议下,讨论通过了将每年9月的第四个星期日确定为国际聋人节。我国于1955年加入世界聋人联合会。
五、世界精神卫生日:每年10月10日
1991年,尼泊尔提交了第一份关于世界精神卫生日活动的报告。之后的10多年里,先后有100多个国家参与这一活动。后来,世界卫生组织将每年的
六、国际盲人节:每年10月15日
历史上,一些欧洲国家的盲人经常在秋季举办文艺联欢活动,被称为“白手杖节”,是盲人节的最早形态。1984年,在世界盲人联盟成立大会上,经讨论一致通过,确定每年10月15日为国际盲人节。
七、国际残疾人日:每年12月3日
据国际残疾人机构统计,全世界约有5亿多残疾人,占世界人口的1/10。“联合国残疾人十年”接近尾声时,各国际和国家级别的残疾人组织及国家政府和联合国有关部门与机构都在考虑如何使改善残疾人状况的努力持续下去的问题。在这个背景下,各种积极的建议被提出并付诸行动,其中也包括促进联合国宣布“国际残疾人日”的建议。
该决议的主要内容是:
⑴ 请所有会员国和有关组织加强努力,为改善残疾人的状况采取持续而有效的措施;
⑵ 宣布其后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
⑶ 敦促各国政府以及全国性、地区性和国际性组织在执行“国际残疾人日”决议中进行充分合作。
确定“国际残疾人日”的目的是:持续提高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认识,促使各国政府将残疾人事业放在优先地位,采取更有力、更广泛的行动和措施,在“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之后全面实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实现“人人共享的社会”这一目标。